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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消費者保護協會控告任天堂:協議可以超越法律嗎?

最近,德國的消費者保護協會(VZBV ,德文:Verbraucherzentrale Bundesverband 英文:Federation of German Consumer Organisations)控告任天堂不允許消費者取消已經付費的預購遊戲。

也就是玩家在預購遊戲之後會馬上扣款,而且不允許取消退費。這一政策相信在亞洲的我們早已習慣,不僅在任天堂,SONY 的 Play Station 等平台也都採取類似的作法:一旦預購就不能取消。相對的,玩家可以獲得一些早期優惠特典,還可以在當天午夜十二點過後馬上開始享受遊戲。

這不是第一次 VZBV 控告任天堂,大家或許也知道,歐盟在對於出版品、遊戲的限制規範中遠比其他國家更為嚴格,其中過往歷史的德國更是嚴謹。

對於這一控告,任天堂也提出了相關對策,她們引用了《歐洲消費者權益保障書 2011/ 83》的第 16 項條款來為自己辯護。也就是在玩家預購前的頁面中就已經告知「本預購不能退費取消」,而且還要求消費者必須勾選放棄相關權利後才能進行遊戲預購,這一作法在其他平台也都相同;「換言之,玩家已經在知道這件事情的情況下才進行預購,並放棄了相關權利。」

Photo | https://www.eurogamer.net

此一規章也是其他平台使用的政策。但是德國的 VZBV 採取了另外一套戰略。他們先援引今年初挪威消費者委員會和任天堂的另外一個官司(補充一下:歐盟的成員國各自有各自的法律,但在使用法律範圍時,經常可以援引歐盟成員的律法和判例來為自己有利的地方進行攻防辯護。如果在自家國家的法院被受理審判,則同為歐盟國的其他國家法院也大多會採納,這使得很多民事和國際企業的法律訴訟可以有多層次、多國家的戰略手段運用)

指出挪威認為任天堂拒絕玩家取消預定乃是不合理的,因為玩家並沒有辦法「實際玩到該遊戲」只能從網路或媒體評價來猜想,這使得消費者缺乏實際的保障,而消費者在無法親眼目睹、使用產品前所進行的消費行為,應該受到法律保護(這一思維接近於台灣的網路購物因為沒有辦法看到實體,所以享有七天的鑑賞期)。由於法律位階高於任天堂自行定義的契約化條款,故就算消費者已經得知並同意「不能取消預定和退款」契約,依舊可以獲得退款和取消的機會。

根據挪威網站 Press Fire 的報導,這一訴訟將在 2019 年一月開始,預定需要一年左右才能有判決結果。而德國的 VZBV 也會跟著繼續訴訟,如果該兩國法院最終都判決任天堂不得取消預購的話,則很可能歐盟各國都會要求任天堂取消「預購不得取消」的限制。

另外,付費後馬上就可以玩到的遊戲並不在討論之中。在其他地區,包含美國、日本或台灣,並沒有這樣的機制。故平台依舊維持預購不允退費的規定。


SOURCE
https://www.eurogamer.net/articles/2018-12-18-germany-will-take-nintendo-and-its-no-cancel-eshop-pre-order-policy-to-court?tdsourcetag=s_pctim_aiomsg
https://www.consumersinternational.org/members/members/federation-of-german-consumer-organisations-vzbv/
https://www.vzbv.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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