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任何網路服務、電子商務、套裝軟體等等,第一次啟動時你都需要在那個使用者協議上面按下「我同意」。如果你不同意就無法繼續使用該產品或服務,再加上那個協議的條文密密麻麻,使用一些刻意不容易理解的法律條文,所以基本上大家都是直接按下去,根本沒人會多看幾眼。
這裡有兩個問題,第一個是過份專業且冗長的條文術語,表面上是為了把所有可能性和相關權益都條列清楚,但實際上卻成為阻礙消費者理解的手段,更營造了消費者與店家企業之間的不平等地位;第二,幾乎所有的使用協議都是「包裹表決」,任何消費者無法針對服務之任何一 項進行討論或是修正,你只能選擇「照單全收」或是「全盤放棄」,中間毫無轉圜的餘地。我們在立法院的法律條文通過或是 2014 年的服貿爭議就可以看到類似的情況。
因為知道不會有人看,所以最近剛在 steam 上面發售的《Divinity: Original Sin》遊戲就設計了一個彩蛋在消費者許可協議(EULA)中。開發商 Larian Studios 說,如果有任何消費者在直接按下同意前有認真閱讀這份使用協議的話,就會注意到裡面有一行關於彩蛋的提示,只要按照上面的電子信箱將郵件寄給我們,我們就會贈送前一百名玩家特殊的禮物。
這一行銷手法不禁讓我想到一個笑話。某研究生口試的時候,帶著一瓶高級葡萄酒進入會場。在整個問答之中完全沒有提到該瓶酒,也沒有要打開請口試委員或教授喝。直到口試結束後,該研究生便拿起葡萄酒離去。其中某位教授忍不住問了他為何要帶一瓶葡萄酒來?
該研究生回答:「請看論文第 46 頁」。教授們翻開論文該頁,發現上面印著一行字:「有任何口試委員注意到這行字的話就贈送高級葡萄酒一瓶。」
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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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inity: Original Sin developer hides giveaway in EULA fine print|